释义 |
法律主观: 目前,旅游合同并无明确的分类,一般所使用的旅游合同是包价旅游合同。包价旅游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旅行社提供的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三)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