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们国家 二胎政策 已经放开了,很多家庭都是符合 生育 二胎 的,那么有的家庭就会再次生育一个,生育完婴儿以后是需要为他们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有了 户口 才能够办理其他事情,在 沈阳 出生登记办理 办事指南 是怎么样呢?下面 网 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沈阳出生登记办理地址( 沈河区 ) 沈阳沈河区南二经街58-1号 二、沈阳出生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6:30, 法定节假日 以及周六周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沈阳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登记 四、沈阳出生登记办理材料 1.出生 医学证明 2.父母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 结婚证 3.现役军官或女士官的,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官证、原 户籍 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军人注销户口证明 五、沈阳出生登记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 人或者邻居向婴儿 常住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 收养 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我们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出生登记必须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完成,但是大家还是尽快办理,小孩出生以后很多事情都是需要户口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相关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