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证合同号是地号吗 |
释义 | 合同号与房产证号是不可能一致的.前者是交易的凭证,后者是所有权的凭证。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 1、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2、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 3、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 4、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 5、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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