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两者区别在于: 1、一般情况下,延期审理用决定,诉讼中止用裁定。(刑诉中有的情况下,延期也用裁定) 2、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后,诉讼中止可发生于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 3、延期审理一般有固定的时间再开庭,诉讼中止则不确定恢复庭审的时间最大的区别在于延期审理是由于人为的新情况发生导致诉讼受影响,法院为利于诉讼进行在自己的职权内,决定将诉讼拖后到某一时间。诉讼中止则是在客观上 一、原告提前几天申请延期开庭 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当事人临时提出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候,是可以延期开庭的,不过是否延期是由法院来决定的。存在下列情形的,原告可以申请延期开庭: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必须到庭主要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有些案情仅靠代理人是说不清楚的,而正当理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比如大暴雨大雪天气道路封闭等。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法院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审查当事人的回避理由是否合理,如果当庭无法决定是否回避的,那只能等到是否回避决定作出后再另行开庭,延期审理也是情理之中的时。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这个主要是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必须将这些案件事实调查清楚后才能开庭,这个时候也只能延期审理了。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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