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芜湖市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程序 |
释义 | 一、农用地转用办理的程序。 1、受理。农用地转用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正确填写一书四方案或申请用地的报告; (2)申请办理用地依据(计划任务或相关文件) (3)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许可证; (4)涉及相关部门,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意见。 2、审查。 (1)科内进行审查后,报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2)提交局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3)转市局测量队,编写勘察定界技术报告书; (4)缴纳相关税费。 3、审批。 (1)报市局和市政府审批(查),下发《建设用地批复》。 (2)属于省政府批准的,报省政府批准。 二、建设用地征用办理的程序。 1、受理。建设用地征用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正确填写一书四方案或申请用地的报告; (2)申请办理用地依据(计划任务或相关文件); (3)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许可证; (4)涉及相关部门,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意见。 2、审查。 (1)科内进行审查后,报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2)提交局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3)缴纳相关税费。 3、审批。 (1)报市局和市政府审查; (2)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3)报省政府批准后,由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建设用地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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