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程序: (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4)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