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租到期出租人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租赁的权利。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规定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一、暂时存在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我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 二、如何约定租房合同自动延期 1.房屋租赁合同不能约定自动延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从而实现延期。 2.没有续签合同,但承租人继续承租房屋,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