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保险理赔新规:按改革方案赔付,赔付优先以提高交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为基础,结合各地交通强制保险综合赔付率水平。 在道路交通事故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素。上浮率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率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了对未发生赔偿的消费者的费率优惠。 【法律依据】 《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 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