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即使遗产已经被分割了,继承人仍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一、债务人死亡后该如何解决他的债务问题 债务人死亡后,应用其遗产偿还其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一旦债主死了还可以继续偿还债务吗 需要用遗产偿还债务。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在此限。 因此,债务人死亡,其生前所负的债务,以其遗产进行偿还,偿还的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三、债务人死后的债务怎样处理 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2、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