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关一般几天呢? |
释义 | 这要根据赌资和参赌人数等情节由公安机关确定性质。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期限不会超过十五天;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网络赌博罪的共同犯罪? 1、主从犯的认定标准 网络赌博犯罪较其他犯罪更有必要关注主从犯的问题。因为,网络赌博一旦形成共同犯罪,往往不是简单共同犯罪,而是形成固定的犯罪集团,分工往往较传统赌博严密、细化得多,有人负责后台维护、有人负责广告推广、有人负责资金结算、有人负责网络监管、甚至有人负责坐庄凑数等等。有些查处出来的犯罪团伙“公司化”程度极高,分工十分细密,看起来甚至比一般正规网络公司更具规模。 2、区分主从犯对确保准确打击犯罪至关重要。基于网络赌博犯罪集团化的特点,主从犯的标准也不似普通共同犯罪简单,我们认为,这一标准应该是多重的。行为人在这一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以及参加的时间长短、所从事的事务多少及重要程度、所获利益的大小等等,都应该是我们在判断主从犯时需要考虑的,即应综合考虑判断。 3、由于网络赌博犯罪行为尤其是分工的隐蔽性,甚至各共同行为人之间彼此不相认识,有时同一人使用多账户,或者多人使用一账户进行网络赌博犯罪活动,使行为的对应行为人不清。因此,在网络赌博犯罪中,查清行为人之间的地位、作用等较普通赌博犯罪难度更大。但是,越是利用科技的犯罪,流转的环节即留下的痕迹往往越多,只要我们及时、全面地收集到有效的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往往就能顺利追根溯源找到现实的源头和终点,由此确定犯罪的分工。因此,应该加大网警力量,利用更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加大对网络赌博的实时监管防控,才能打击到位、得当。 二、网络赌博帮助犯的认定? 1、根据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2、这一规定明确了为网络赌博提供上述特定服务和帮助的,可以成为网络赌博犯罪的主体,这也是网络赌博与传统赌博犯罪的一个重要区别。网下赌博一般不需要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也就不存在这类帮助犯。但是,对于网络赌博犯罪而言,没有这些帮助犯,赌博犯罪就难以完成。因此,这些帮助犯的作用和地位不容轻视。 三、聚众赌博的行为对当地的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现实的危害? 1、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上诉人决定以电话投注形式参与澳门赌博后,确属赌博行为的组织者; 3、自己及其他参赌人员的投注行为中赚取大额“洗码费”,王x对以此手段从中牟利的主观目的明确;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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