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法定继承权的取得。自然人可以基于以下三种原因取得继承权:1、因婚姻关系而取得。配偶之间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且是第一继承人。2、因血缘关系而取得,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间相互享有继承权正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3、因抚养、赡养关系而取得,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女子间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有继承权;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遗嘱继承权的取得。自然人取得遗嘱继承权的依据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遗嘱。被继承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选定遗嘱继承人或者对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作出规定,而不能任意选定遗嘱继承人。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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