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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释义
    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
    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质量条款通常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
    (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多种方式进行约定。
    (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具体约定两种方式。建议对于主要义务分别做具体的约定,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
    一、建筑合同备案在哪里办理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建筑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
    1、计算公式:违约方损失赔偿额=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可预见规则的限制
    2、实际损失指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现有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和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
    3、可得利益损失又称作履行利益损失,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的情形下,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损失。在存在市场之场合,损失要参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4、在实践中,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不易确定或无法确定时,可以采取反推的方法,将违约方所获得的利润,视为债权人的损失。
    5、买卖合同违约后可得利益损失计算通常运用四个规则,即法律规定的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与有过失规则以及损益相抵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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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5: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