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分公司 的名字审核,分公司名字也需要审核的,办理名称审核时工商局会给一个名称审核表,填写完毕后拿总公司 营业执照 复印件一并交与名称审核窗口。(二到三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不算)没有费用。 (二)分公司名字审核完毕以后拿着工商局给你的名称审核证明,然后准备工商注册所需资料,分别有: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指定代表 授权委托书 (总公司开具的,盖公章),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房产证 用途必须为商业用途,如果是住宅,需要到当地居委会开具不扰民证明或者是居委会同意住宅转商用证明,这个不好开)如果没有房产证,需要开具房屋销售许可,及 房屋买卖合同 ,还有 租赁合同 4、 公司章程 。(公司重大改革会议纪要) 5、分 公司设立 申请书(这个表格在工商局领取,意思是总公司申请在当地办理分公司,要有总公司盖章) 6、分公司负责人的 身份证 复印件5份以上。 以上资料可以代办,但必须有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提交以上材料以后等待2-3个工作日出证,期间没有任何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