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 1、预缴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 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最新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并且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发现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还可在年度纳税申报期内即4月底以前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3、非正常情况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消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税率: 1、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所得,可以适用20%的税率,或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则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应该在每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一)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二)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三)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