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是必须约定的,是否需要支付定金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约定了定金后,买受人交付全款时,定金将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且,交付购房定金后,若是出现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将会产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1、买受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交付剩下的房款的,将损失定金利益,不能拿回来; 2、出卖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现在人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定金已经变成普遍现象,所以若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定金,要注意以下几点: 1、约定定金时,要以书面形式,可以签订定金合同或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 2、约定定金时,对定金数额可以协商,但是按规定不得超过房价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只能作为预付款。 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主要义务怎么认定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要分别进行认定,购房者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购房款,而卖方主要义务是交付房屋,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数额和方式】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