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障胎儿的新生儿继承权 |
释义 | 当事人想要保证胎儿的继承权的,可以在遗产分割时依法留出胎儿的继承份额,在未娩出时,胎儿有继承权。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胎儿的继承份额转化为法定继承。所以,在胎儿未娩出和出生后为活体的,才会有继承权。 一、我国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民法典》第十六条并未赋予胎儿完整的权利能力,只有涉及到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才视为具有权利能力,这种利益应该是纯利益,即不要求胎儿承担任何义务的,同时。胎儿的此种权利能力是预设型的,即如果胎儿娩出是死体,则其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民法典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如何规定 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这样规定的:1、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2、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遗产继承人是未成年应该怎么办 遗产继承人是未成年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根据规定,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继承权,未成年人可以通过继承取得财产。 1、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死亡,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作为未成年人,父母去世后,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享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向未成年人保留相应的份额,但相应的权利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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