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买的期房合同是八月底交工,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交工延期三个月,我可以退房吗? |
释义 | 购买期房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要求退房。常见的可以退房条件为:开发商迟延3个月交房;开发商迟延交房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交房义务;开发商有重大事项隐瞒或欺诈行为来侵犯向对方的权利;开发商不具备能销售期房的五证就销售期房等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以前买的期房还没交工,开发商的开盘价比现售价高两倍,现在想退房 购买的期房可以退回,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房屋交付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为不合格;2、房屋交付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3、签订合同后,开发商擅自出卖或者抵押给第三人;4、法律规定其它可以退房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交房,合同到期两天,问能不能退定金? 买二手房交了定金可以退的有三种情况:任何一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情况下且需要退还定金的,应赔付定金双倍;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定金可以退还;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的,不归责于任何一方,定金可以退还;其他情况定金均不可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我买的期房没有交房就降价了,我要退房怎么办, 买了期房想要退房有两种情形。一种意定情形,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另一种法定情形,房屋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买房人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我买的期房,现以签合同付了首付,贷款还没办下来,没有网签,可以退款吗? 法律分析:房贷下不来可以退首付款,法律明确地规定了,如果是由于银行原因,如资金紧张无法发放贷款,那么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解除购房合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款。但是,如果是由于买方自身原因,如信用记录有污点或还款能力不足等,则应先设法解决问题,如找担保公司或延长还款期限。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那只能终止采购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当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去年六月,我全款买了房子,签了合同。今年十一月底交房,还没有备案,可以退房吗? 已备案的房子退房流程:(1)买方发出退房通知。买方可以通过登记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的,开发商应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存款利息、购房税等;购房合同约定退房赔偿标准的,按合同约定处理;(2)15天内办理各种手续。买方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负责办理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手续或文件签订前,开发商应代替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息;(3)开发商应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办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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