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30天辞职到日期老板不让走怎么处理 |
释义 | 员工提前30天辞职,老板不让走时,员工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配合或克扣工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辞职后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款。劳动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和救济途径。 法律分析 一、提前30天辞职到日期老板不让走怎么处理 提前30天辞职到日期老板不让走的,员工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因为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的,三十天到了,员工不需要经过公司的批准即可离职。 如果公司不配合办理离职,或者因此克扣劳动者工资,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为难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不干了,老板不发工资一直拖怎么处理 辞职不干了,老板不发工资一直拖,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工资: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提前30天辞职到日期老板不让走的情况下,员工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后,不需要经过公司的批准即可离职。如果公司不配合办理离职,克扣工资或采取其他不公平措施,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同样,辞职后老板不发工资且一直拖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讨要工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讨应得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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