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多长时间内申请再审 |
释义 | 行政诉讼的再审,《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在发现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情况下提出。 一、刑事诉讼应当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应当再审的情形有: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⒉.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等。 二、再审需要交诉讼费吗 申请再审不需缴纳诉讼费,但如果属于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则需要缴纳诉讼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三、民事二审发回重审是否会改判 一般情况下,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改判几率是不大的。 但是,如果出现足以推翻原判的新事实、新证据的,改判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二审改判的情形: 1、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3.原告诉讼请求无事实或法律依据,原审判决却支持其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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