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打架擦破皮,不是轻微伤。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所以,打架擦破皮,不算轻微伤。《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客观: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5.1颅脑、脊髓5.1.5轻微伤1、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2、头皮擦伤面积5平方厘米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3、头皮创口或者瘢痕。二、5.2面部、耳廓5.2.5轻微伤1、面部软组织创。2、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3、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4、眶内壁骨折。5、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6、耳廓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