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主观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贪污罪的主观要素是直接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目的。其故意的具体内容是,行为人知道自己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行为会导致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非国有单位财产,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非国有单位财产。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永久占有公共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非法取得公共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后转让给他人。此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主观必要因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无论出于什么动机,都可以构成贪污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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