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从形式要件上,自书遗嘱的成立条件有三点: 第一,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第二,由遗嘱人亲笔签名; 第三,遗嘱人亲笔注明年、月、日。 其次,从实质要件上,自书遗嘱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人; 第二,遗嘱内容系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遗嘱人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又或者遗嘱人系因胁迫、欺骗而订立遗嘱,则该自书遗嘱也属于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