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损险全责赔偿金额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车损险全责赔偿金额上限应当由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合同可以约定限额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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