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顾客买了东西,少付钱啦,可以报警吗,违反那条条例 |
释义 | 中国公民报警权益保障:遇到公安机关不受理、不作为、不公正等问题,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不立案可向不予立案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不服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可请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或拨打12389举报。 法律分析 报警是中国公民的基本权益,通常情况下,在报警的过程中遇到公安机关不受理、不作为、不公正等问题时,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对于报警不立案的情况,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决定书后向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同时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或拨打12389进行举报。 拓展延伸 顾客购物欠款,商家应如何处理? 当顾客购物后出现欠款情况时,商家应该采取一系列合适的措施来处理。首先,商家可以与顾客进行积极沟通,了解欠款原因,并尽量寻求双方的协商解决方案。如果顾客无法偿还欠款,商家可以考虑与顾客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以便顾客能够逐步偿还欠款。此外,商家还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回欠款。在处理欠款问题时,商家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最重要的是,商家应保持专业和耐心,寻求公平和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商家与顾客之间的良好关系。 结语 维护公民报警权益是保障社会安全的重要一环。遇到公安机关不予受理、不作为等问题,可向上级投诉、复议、复核,或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举报电话亦可提供帮助。商家应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顾客欠款问题,可考虑分期付款协议,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合法合规、维护商业信誉是关键,保持专业耐心,寻求公平合理解决方案,维护良好关系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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