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什么起施行 |
释义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开始实施的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自《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2021年5月1日施行起,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同时废止。 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 2022年5月12日,“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在国新办举行。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立案查处了非法集资案件2.5万起。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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