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不动产权证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屋,产权证在婚后可以办理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的。实践中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屋在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并且前往办理不动产证。另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或者将授权委托书提前进行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全体申请人提出撤回登记申请的,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