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岗位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1、履行告知 2、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并在厂区的醒目位置以书面形式公布.包 括职业卫生方针、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3、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 用人单位应与所有形式的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 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告知劳动者,将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 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使劳动者 接触原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应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并作说明。 4、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劳动合同签订 后,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使劳动者接触原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应如实向劳动者告知新增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作说明。 5、在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应制定操作规程(用中文),并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告。操作规程应简明 易懂、条款清楚、用词规范还应保证劳动者理解掌握。操作规程应保证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安 全。 6、在醒目位置公布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岗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在工作场所/岗位的醒目位 置公告。应急救援措施公告应简明易懂,条款清楚,用词规范,还应保证劳动者理解掌握。 应急救援措施应针对作业岗位的特点,包括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和时限,自救、他救方法 和临时应急处理原则等。 7、用人单位应通过公告栏、合同、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 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结果 8、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9、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告知 用人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告知劳动者 本人。 10、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进行工伤、工伤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告知。 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还应通过 公告栏、合同、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劳动者工伤范畴、工伤申报程序及工伤保险待 遇等相关内容。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4、工伤认定申请表; 5、医疗诊断证明。 6、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7、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9、职业史、既往史; 10、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11、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12、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13、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14、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15、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16、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17、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8、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