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车祸的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天数;
 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陪护人数×陪护时间;
 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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