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如何划分? |
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后,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配一半给生存方,剩余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家庭生活、扶养义务、社会活动等,需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包括婚前债务、未经同意的资助、独自经营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等,需个人承担。房产作为夫妻共同所有,去世后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在继承人间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子所负债务或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为抚养子女上学所付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或为支付一方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活动产生费用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于家庭共享的情形; 6.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即夫妻协商共同负担的债务,虽然该债务没有带来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三、以下债务仅属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的一方单独承担;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债务,或者因夫妻一方实施了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由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一方去世后,此时该方拥有的房产份额一般为一半,此时就只能对该房产的一半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割。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应先将一半分给生存方,其余部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扶养义务相关债务等。个人债务则包括婚前债务、未经同意的资助债务等。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在一方去世后,只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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