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上班时间劳动局投诉违法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规章制度执行、合同订立解除、劳务派遣、工作时间休假、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因此,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依法请假后再去投诉。 法律分析 应当依法维权,请假之后再去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拓展延伸 员工在上班时间向劳动局投诉是否会影响工作秩序? 员工在上班时间向劳动局投诉可能会对工作秩序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员工在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去投诉,会导致工作中断和生产效率下降。其次,投诉可能引起同事之间的不和谐和紧张氛围,影响团队合作和工作氛围。此外,如果投诉涉及到公司的内部问题,可能会引起管理层的不满和对员工的不信任,进而影响员工的职业发展。因此,建议员工在上班时间避免投诉,可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方式,如下班后或休息日,或者通过内部渠道解决问题,以免对工作秩序产生不利影响。 结语 合理维权,明智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检查劳动合同制度的执行情况。然而,在上班时间投诉可能对工作秩序造成不利影响,如工作中断和紧张氛围。因此,建议员工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方式,如下班后或休息日,或通过内部渠道解决问题。这样可避免对工作秩序产生负面影响,维护员工权益的同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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