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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师退休后返聘的相关规定 -退休
释义
    法律分析:
    1、因需设岗原则。设岗单位(部门)人数在未超核定编制数的情况下根据本单位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返聘岗位,若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则严格控制,不进行人员返聘。2、择优聘任原则。返聘人员为本校退休教职工,劳动者自愿,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要求,返聘为教学人员的必需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一年一聘原则。一年为一个聘期,返聘时间最长不能超过5年,返聘人员年龄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并签订返聘协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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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