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改姓需要爸爸同意吗 |
释义 | 父母离婚孩子改姓需要爸爸同意。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离异夫妻最好能协商解决子女的姓名更改问题,最好达成书面协议。离婚后孩子改名字具体手续如下: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 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以当事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同意。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当事人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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