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分居两年的举证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1、一方或双方分开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应当为书面形式);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短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记录。 一、分居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分居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或者双方承认分居的录音;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书; 3、居委会居住证明;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共同朋友、亲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 二、怎样才可以证明已经分居 证明已经分居的证据: 1、夫妻一方在外居住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 5、双方已经分居的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 三、分居后离婚的证明要怎么开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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