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工劳动合同要备案吗 |
释义 |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一个疑问,劳动合同可以补备案吗?其实在现在的生活中,劳动合同并非强制备案,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多数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要求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备案,如未及时备案可以补备案,用人单位应出具未及时备案的情况说明并盖章向就业备案管理部门提报。根据2006年《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一、北京市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申报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社保减员怎么办理 准备好社会保险减员表。减员表打印出来后,要盖上单位的公章。有些地方还需要职工的身份证信息或者劳动合同,这个要问清楚当地社保局,把该准备好的资料准备好。人社局官网备案。一般人社局会有一个窗口是专门用来做劳动用工备案盖章的。但前提是要在系统里面做好,我们可以进入人力资源保障网,点击劳动用工备案,员工离职是解除合同,所以把该填的信息按要求填进去,并提交。在系统做好后,就把减员表和相应资料带过去办理。先去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征缴科进行当月保险申报。告知离职职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第三条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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