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人、代理人、证人的基本情况。遗嘱人应当写明姓名、年龄、性别、国籍、籍贯、住址。代理人、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应当写明;代理人是律师的,应当写明其姓名和所在事务所的名称。遗嘱的内容。首先,立遗嘱人的遗嘱应当写明。其次,应当明确遗嘱的内容,包括遗嘱处理的财产和遗嘱人继承遗产的名称、数额、所在地。遗嘱中有两个以上继承人的,应当分别列明指定继承人的姓名和各自的份额。此外,还需明确遗嘱的份数和寄存人。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