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执行是否停止执行 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如果在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强制执行一概不停止,一旦执行完毕,某些违法行为将无法纠正,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能因此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执行救济的目的将无法达到。 行政复议是否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我们国家规定的一般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受理期限是60天,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的申请的60日内,必须要做出一个准予或者不准予的一个行政决定,如果不做出决定,那么就是违反了程序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期间是否应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一般情况下,在复议期间的行政处罚决定仍要继续执行。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出暂缓申请,但是是否同意还要看公安部门的意见。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继续拘留的,不会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建议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配合缴纳保证金,暂缓执行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期间是否能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一般情况下,在复议期间的行政处罚决定仍要继续执行。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出暂缓申请,但是是否同意还要看公安部门的意见。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继续拘留的,不会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建议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配合缴纳保证金,暂缓执行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行异议审查一般采取何种形式 有两种形式: 审查主体。执行异议的主体是案外人,也就是正在执行的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本案第三人对法院执行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属于执行异议。 证据审查。应当辩认证据本身是否客观存在。证据内容有涂改、伪造等现象或内容不客观的,应作为疑证,不能直接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该内容由 王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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