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属婚前财产吗 |
释义 | 拆迁房是否属于婚前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一、回迁房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回迁房是否属于婚前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在离婚时,回迁房的分割需要确认,当时拆迁房屋是按照什么政策补偿的,以及谁是被安置人口。如果是纯粹按照房屋面积补偿的,那么被拆迁的房屋只要是属于自己,或者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那么有权要求分割回迁房。如果房屋是按照户口补偿的,户口在被拆迁人里即是属于被安置人口的,那么也可以要求分割回迁房。 二、婚前房子拆迁是怎么算的呢 婚前的房产拆迁应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计算。一方婚前财产不因为婚姻时间的长短而变为婚后财产,而是属个人财产个人拥有。若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的拆房屋补偿利益依然是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搬家费、计奖期奖励、自行过渡费等是对被拆迁户整个家庭的补偿,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人口因素影响到了申购安置房面积的计算,则因另一方增加的安置房面积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的房屋拆迁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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