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刑罚及量刑标准演变过程 |
释义 | 合同诈骗罪及传销活动的刑法修正案七解析:合同诈骗罪包括虚构单位签订合同、伪造担保、诱骗签订合同、逃匿收款、其他骗财行为;单位犯罪判罚单位和主管人员;传销活动以发展人数为计酬标准,骗取财物,最高刑罚五年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合同诈骗罪的最高量刑标准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刑罚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对社会的影响 刑罚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对社会的影响是一个涉及法律、社会和人权等多个领域的复杂话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刑罚政策也经历了多次演变。在古代,刑罚主要以酷刑和死刑为主,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并警示他人。然而,随着人权意识的提高和法治观念的普及,刑罚政策逐渐趋向于人道化和矫正性。现代刑罚政策注重犯罪预防、社会再融入和矫正教育等方面,以期对罪犯进行改造,减少再犯率。刑罚政策的演变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既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又能够保护人权和尊严。然而,刑罚政策的平衡与合理性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继续探索和完善。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二是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三是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四是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五是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的规定,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情节轻微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罚政策的演变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既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又能保护人权和尊严。然而,刑罚政策的平衡与合理性仍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