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吊销驾照三个月的处理 |
释义 | 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这些都属于行政行为。 一、驾驶证吊销处理办法如下: 1、驾驶证吊销可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2、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后须满两年才可以申请重新领取。这个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间,应当是受罚人到交通管理局接受处理,拿到吊销驾驶证的时间,应当是他到交通管理局接受处理,拿到吊销驾驶证的决定书,并因没有对该决定提起法律救济程序而使该决定发生效力之日起满两年之后。 二、驾照被吊销,可能会限制重新取得机动车驾照的年限,限制情况具体如下: 1、没有限制的,驾照会被吊销,然后在交管局规定的时间内立即或支付相应的罚款,然后再次取得驾照; 2、有年限规定的,两年到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甚至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吊销驾照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然后等待年限到达,到了年限,就可考驾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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