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4050”⼯程是市政府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项重要措施,旨在为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协保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度⾝定制就业岗位,以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机制,促进其就业。⼴州市⽤⼈单位招聘“4050”失业⼈员将享受由市财政厅对⽤⼈单位和个⼈购买社保给于补贴。申请对象⼥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员(包括已“农转⾮”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员)%3B就业困难⼈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 法律依据:《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促进就业创业项目的资金安排,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除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由市级财政负担外,其他项目由市、区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比例共同负担。就业补助资金市区分担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市区共同负担项目由市本级财政负担的资金,通过提前下达转移给各区,各区据此列入下年度年初预算,并向同级人大报告。各区财政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区应承担部分的资金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