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买房算作对儿子媳妇的赠与吗? |
释义 |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且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该房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且没有约定的,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规定处理。 :结婚 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结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要求结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欺骗而做出虚假的意识表示,或者是因为重大误解而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这样的婚姻无效。 (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四)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1、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且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该房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在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且没有约定的,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规定处理。 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有份吗 1、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的,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的,则儿媳有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有份额吗 1、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的,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儿子的,则儿媳有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首付赠与一方怎么证明 1、可以通过出示赠与合同等证明是赠予一方的。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有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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