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遇到工程质保金不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质保金。建筑工程的相关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一、装修合同怎样写 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为了保证家装质量,订立装修合同的时候,发包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争议管辖地等约定清楚。 首先,在工程价款方面,要根据每段工程的完成进度进行金额支付的约定,并约定将工程款的一小部分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返还。 其次,在材料供应方面,合同中要注明适用的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及规格等。除了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细节也应列出明细表格,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合理安排费用。 最后,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属于施工或者材料的问题,装修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还应明确具体违约责任,约定因承包方原因、发包方原因导致逾期竣工或者中途停工所产生的违约金数额。 二、如何区别发包人和承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如下: 1、在建筑工程领域,发包人的定义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者是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继承人。而承包人是指符合发包人条件并为发包人所接受的当事人; 2、在职责上,发包人主要负责为承包人提供一定的工程条件,并且在项目中主要承担检查、验收的责任,而承包人则按照合同承担责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保证工程符合越合同的约定。 一、承包人的权利如下: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二、发包人的法律责任如下: 1、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资金等资料的,需承担承包人的停工、窝工等损失; 2、如果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法发包的,要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等。 总之,通俗来讲,发包人就像用人单位,而承包人就像劳动者,只不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单位与个人的关系,而发包人与承包人是单位与集体的关系。建设施工中的工程项目一般都是通过承包制转交他人,完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协商的定金。 三、工程款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1、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3、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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