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申请材料 1.国内出生 ①父母双方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②非婚生新生儿上户的,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和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2.国外或境外出生 ①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 ②我国驻外使馆认证及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③新生儿和父母回国使用的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④父母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居民一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⑤结婚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