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赠送给子女需要办什么手续 |
释义 | 1、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第一步:受赠人提交购房资质审核;第二步:双方签订赠与协议;第三步:双方到公证处做亲属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不需要公正);第四步:双方拿着亲属公证书到建委缴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税费的契税。 2、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第一步:受赠人提交购房资质审核;第二步:双方签订赠与协议;第三步:双方拿着赠与协议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第四步:拿着公证书到建委缴税、办理转移产权登记。 一、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较后办理过户。 3、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二、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3、交易评估报告; 4、存量房合同; 5、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 6、土地纳税登记簿; 7、卖方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若为单身的,需到派出所或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或到公证处公证;若为离婚的,需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并提供财产分割协议及至今仍单身的证明; 8、买方资料: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外地人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图纸页若为电脑打印的,需复印两份,一份留房地局存档,一份附在新《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免测丈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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