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无偿使用房产,实际的使用人是要负担房产租赁的租金。比如说,公司无偿使用法定代表人所有的房屋,公司是要负担因 房屋租赁 产生的税金,比如说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房产税 、所得税,这是正常的,因为房租可以免,但应税劳务的税金是不能免的。公司承担也是理所应当的。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 土地使用税 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0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 土地使用权 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