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
释义 | 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生产,获取孳息,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时效取得和国家强制取得等。 (一)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攫取自然物,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包括劳动生产和获取孳息。通过生产而取得产品的所有权是一种原始取得,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始取得方式。 (二)先占 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须为无主物; 2、须为动产; 3、须以所有的意思表示占有。 遗失物并非无主物,故不得适用先占取得所有权。 (三)添附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财产,或者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形成一个新的财产的事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方式。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 (四)拾得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失散的饲养动物也被视为遗失物。遗失物不是无主物或者所有人抛弃的物,也不是因受他人侵害而丧失占有的物,而是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 (五)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 (六)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叫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财产(包括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他人不动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物权时系出于善意且符合其他条件,即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制度。 (七)国家强制取得 国家强制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场合下,国家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过程无关所有人的意志和权利,而直接采取没收、征收、国有化或税收等强制手段取得所有权的方式,如剥夺官僚资本、反革命分子或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八)时效取得 时效取得是指占有他人之物,继续达一定期间而取得其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制度。部分国家的民法将时效取得确立为所有权的一种取得方式,但我国民法对时效取得未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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