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庭前审查一般是对于案件在开庭前的文字材料进行审查,是否存在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者是否有存在要排除的证据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庭前审查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 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存放地点;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 4、是否附有起诉前收集的证据的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