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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怎么分类
释义
    建筑物若导致他人损害,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应当为建筑物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其可以证明自身没有赔偿义务的除外。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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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9 17: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