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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虚开发票经侦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释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的补充规定》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立案标准5万张普通发票开多少
    虚开普通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构成这个罪名。依法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在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应当立案。根据《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虚开发票罪既遂量刑处罚
    虚开发票罪的定罪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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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8: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