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如何确定 |
释义 | 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 1、同级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平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于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劳动能力不足、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抚养被继承人较多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的遗产,继承顺序不包括在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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